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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2015.9)
作者:佚名 时间:2016-3-16 16:09:18 点击: 关闭 复制 打印
ldquo;极路由”路由器通过安装“屏蔽视频广告”插件过滤了“爱奇艺”网站视频的片前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极科极客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210万余元。

(二) 裁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极科极客公司为获取商业利益,利用“屏蔽视频广告”插件直接干预爱奇艺公司的经营行为,超出正当竞争合理限度,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极科极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经营者向网络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则,不应当以影响其他竞争者正当合法的经营模式为代价获取自身利益,极科极客公司以强行改变爱奇艺公司经营模式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服务,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正当利益,必将导致爱奇艺公司因难以支付高额的版权使用费而难以为继,网络用户的利益最终将受到不利影响,极科极客公司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三) 典型意义

近年来,网络环境下竞争纠纷日趋激烈,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法律定性较为困难。审理法院通过分析网络经营者的主观恶意、被诉行为对他人合法经营模式的侵害、消费者最终利益的影响等,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判决对于网络环境下竞争关系的认定和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判断等均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案例7

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昆仑乐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 基本案情

乐动卓越公司是移动终端游戏《我叫MT on line》、《我叫MT 2》的著作权人。前述游戏改编自系列3D动漫《我叫MT》。乐动卓越公司对游戏名称、人物名称享有独占被许可使用权,对人物形象享有美术作品著作权。乐动卓越公司认为昆仑乐享公司等未经其许可,在《超级MT》游戏中使用与《我叫MT》游戏名称、人物名称、人物形象相近的名称和人物,侵犯了其著作权;昆仑乐享公司等在《超级MT》游戏中抄袭了《我叫MT》游戏的名称,在游戏的宣传过程中使用与《我叫MT》游戏相关的宣传用语,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遂提起本案诉讼。


(二) 裁判结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乐动卓越公司的游戏及其人物未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被诉游戏中人物形象与乐动卓越公司游戏中的形象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昆仑乐享公司等的行为未侵犯乐动卓越公司的著作权;乐动卓越公司的游戏在先上线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同为手机游戏经营者的昆仑乐享公司等对乐动卓越公司的上述游戏和人物名称不但未合理避让,反而采用相关联的表述方式,并进行了违背事实的宣传,构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判决昆仑乐享公司等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乐动卓越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3.5万元。

(三) 典型意义

作为新兴文化产业,移动终端游戏是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产物,享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案是一起涉及移动终端游戏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本案事实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繁多且疑难。审理法院对游戏名称及人物名称等简短词组能否构成文字作品、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移动终端游戏名称是否能够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等诸多法律问题,均作了细致的分析阐述。在民事责任承担方面,审理法院充分考虑了原告游戏的市场份额、被诉侵权人的主观状态等因素,最大限度的保护游戏权利人的利益,依法打击了不正当攫取他人利益的行为。本案明确了对移动终端游戏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思路和方向,对推动移动终端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示范作用。


案例8

勃贝雷有限公司诉陈凯、鲁秋敏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一) 基本案情

勃贝雷有限公司系“BURBERRY”25类服装系列注册商标的持有人。2012年3月20日,公安机关侦破了陈凯、鲁秋敏销售假冒上述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案件,并于次日要求勃贝雷有限公司协助对涉案假冒商品进行了辨认。2012年8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缓刑)和罚金。2014年8月15日,勃贝雷有限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万元。两被告陈凯、鲁秋敏认为, 勃贝雷有限公司2012年3月20日已知晓侵权行为存在,其2014年8月才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二) 裁判结果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勃贝雷有限公司的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被告陈凯、鲁秋敏构成侵犯勃贝雷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应连带赔偿原告勃贝雷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及合理费用1.5万元。鲁秋敏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三)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认定。本案判决明确了知道他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已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并应侦查部门要求协助调查这一事实对诉讼时效的法律意义。审理法院认为,上述事实对权利人来说具有双重意义:一是产生诉讼时效起算的法律后果,因权利人已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二是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因为权利人有理由信赖刑事侦查可使其民事权利得到保护,且被诉行为构成侵权依赖于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这一认定合理界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为权利人依法维权提供了更好保障。


案例9

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阔盛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虚假宣传纠纷上诉案

(一) 基本案情

开德阜公司系“洁水”文字商标的商标权人,2013年7月1日之前,开德阜公司享有案外人德国阿垮瑟姆公司水管类产品的在华独家经销权。2013年7月1日后,开德阜公司与阿垮瑟姆公司终止合作协议,阔盛公司成为阿垮瑟姆公司产品在华新代理商。开德阜公司在2013年7月1日之前,其注册的“洁水”商标仅用于推广销售阿垮瑟姆公司的产品。2013年7月1日之后,开德阜公司继续持有“洁水”商标,用于推广其他生产商的水管产品。阔盛公司授权欧苏公司在上海区域独家销售阿垮瑟姆公司产品。阔盛公司和欧苏公司在宣传文章及宣传单上使用了“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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